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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李延玺沈骊珠,讲述了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主角: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:2024-11-14 11:4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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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完结》,由网络作家“妃弄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这本书大家都在找,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,小说的主人公是李延玺沈骊珠,讲述了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庄家是大晋朝公认的后族。
因为这个家族曾经一前一后出过两代皇后。
如今的慈安太后,以及已经过世的先皇后。
——也就是太子生母,孝懿皇后。
孝懿皇后郁郁而终,当今陛下独宠贵妃沈眉妩,并未再立继后。
孝懿皇后的嫡亲姑母,也就是慈安太后却还在世。
据说,孝懿皇后过世后,陛下有意立贵妃为继后,是慈安太后联合大臣一力上书劝阻。
以贵妃曾经是二嫁之身,当不得母仪天下的理由。
并且她有一个最大且致命的缺撼——
无子。
又据说,贵妃未能做得皇后,找陛下闹了好一顿脾气,最后哄得陛下将凤印以及执掌六宫的权利给了她。
这位贵妃娘娘手段了得,不似皇后,胜似皇后。
或许是因为她自个儿没能做成皇后,便将主意打到了他们殿下身上,想将自己的侄女塞到东宫来。
少臣眼里流露出一丝冷冷的嘲讽。
据说,那位沈氏嫡女生得美丽娇娆,明媚光艳,善琴艺歌舞,从小便是被当作储妃培养的。跟沈少卿之妹,景瑟小姐并称京城双姝。
当然,殿下厌恶贵妃,怎么愿让贵妃的侄女入东宫,谁知是不是蛇蝎美人或贵妃的眼线。
那沈家嫡女,似乎叫沈骊什么来着……
总之,在三年前东宫选妃宴后,京城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人的消息。
贵妃从此也没再提起过这个美貌的侄女。
仿佛沈氏女不过是她跟东宫、跟慈安太后博弈的一颗棋子而已。
棋子无用,自然就成了无人问津的弃子。
沈氏女可怜么?
似乎是的。
但世家大族的女子包括李氏皇朝的公主,谁不是如此?
家族锦衣玉食的供养你,到了需要你的时候,你也必须义无反顾。
就连宫廷的公主必要时也得远嫁和亲呢。
不过,没了贵妃侄女,还有太后侄孙女。
静姝小姐不仅是慈安太后的嫡亲侄孙女,还是先孝懿皇后的嫡亲侄女。
慈安太后有意延续庄家荣耀。
三年前,殿下选妃之时,静姝小姐年纪尚小,没有在入选名册中。
三年过去,静姝小姐已经是待嫁之年,京城谁都知道她是太后为殿下准备的太子妃人选。
殿下尊敬太后。
在孝懿皇后去世时,是慈安太后站出来,跟贵妃分庭抗礼。
他们既是最坚固的盟友,又是关系密不可分的亲人。
虽说静姝小姐会成为太子妃,但少臣觉得,阿姮姑娘也当得起良娣之位。
一个是最适合的未来皇后人选。
一个是殿下喜欢的人。
殿下自幼就很少喜欢什么,从先皇后过世,东宫就越发没什么人气儿,殿下跟陛下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。
慈安太后虽然疼爱孙儿,但也有私心,更在意母族的荣耀。
只有阿姮姑娘……
只有她,是殿下这些年来真正动心的人。
但愿她的存在,能令殿下开怀。
少臣这般想着,忽地眯起了眼。
瞥见那群熙熙攘攘排队候诊的姑娘里,一道还算熟悉的身影。
是鸢红。
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。
今晚阿姮姑娘出现在这里,她必定跟浅碧相识,却欺瞒了殿下。
鸢红年纪大了,年轻时被糟蹋了身子,如今落了不少病痛,听说阿姮姑娘替秦施施看过后,又在楼下摆案坐诊,鸢红今晚便没有再接客人,立刻拢了拢衣衫赶过来了。
终是阴差阳错,不合时宜。
此时,浅碧抱着一只木盆从他面前走过。
盆子里,揉叠着一抹青裳,些许斑驳血迹显露了出来。
李延玺看出是昨夜沈骊珠穿过的,心下微动,不禁问了句,“浅碧姑娘是要去河边浣洗衣物?”
对方问的时候含笑。
青色长袍在日光里,容颜都镀上一层灿烂流金,竟也显得平易近人起来。
浅碧心中对这位没什么好感,但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,于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:“不是呢,是拿到厨房去烧掉。”
说着,浅碧自己也觉得疑惑,不禁小声嘀咕道:“上个月才做的新衣,就算染了血,明明可以洗掉的,但小姐非说脏了,不想要了,让我拿去烧掉,真是奇怪……”
在浅碧说出是要将衣裳拿去烧掉的时候,李延玺的脸色就开始变得极为的难看。
*
*
小剧场
现在的太子殿下:别人穿过的衣裳孤不穿!
以后的太子殿下:嫁过人又怎么样孤喜欢!
她嫌弃他!
原来,那些冷淡,那些疏离,竟是嫌弃……
李延玺怒极反笑。
浅碧忽地打了个寒颤,往懒倚在门边的男子一瞧,又见他唇角携着笑意,雍艳至极,不见怒意。
那就奇怪了。这风和日丽的,怎么有点冷呢?
-
沈骊珠对李延玺的疏离写在举止里,除了昨晚拔箭止血需要她亲自动手,换药这等小事,她交了浅碧。
浅碧心灵手巧,跟在她身边,虽然医理上难以开窍,半分精髓都没学到,但是简单的换药包扎,她做得十分不错。
只是,浅碧没多久就哭丧着脸回来了,“小姐,那个公子说不要我给他换药,他自己来,将我给赶出来了。”
沈骊珠黛色的眉拧了起来,生了点怒意,叱道:“胡闹。”
不管是以医者的身份,还是就私心而言,沈骊珠都希望太子赶紧养好伤。
然后,赶紧……滚蛋。
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眼前。
深吸了口气,沈骊珠提起裙边,站了起来。
她推开门的时候,李延玺单手给自己换药,白纱缠得七零八落,胸前的伤果不其然往外渗出几许鲜艳的血迹来。
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,身影诡魅,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,只听殿下的话。
领了命令便走。
走到一半,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,“殿下,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,能动武吗?”
李延玺,“……”
裴景澜,“……”
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,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。
李延玺:“……不要伤了她。”
“哦。”
少臣点头。
明白了。
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。
不过,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,只见药庐紧闭,门上挂着一把铁锁。
少臣翻了院墙进去,灶炉是冷的,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,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。按照他的判断,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。
少臣挑眉,翻墙越出,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,“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?”
被他拉住的,正好是秀芳婶,“你说阿姮姑娘啊?她回家嫁人去了!”
“回家?”少臣抓住了重点,“怎么,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?”
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,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,“婶子不必紧张,我家……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,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,没想到沈姑娘不在。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,请务必告知,此银为谢礼。”
秀芳婶摇头,“小哥,我不要你的银子,并不是我不想帮你,只是……阿姮姑娘家住何处,我实在不知,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,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。”
“再多的,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…
少臣折羽而归,向太子复命时,如实相告。
“回家嫁人了……”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,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,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,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。
少臣道:“江南不比上京,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,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,给我七日……”
“算了,不必再查。”李延玺神色淡淡道。
话落,裴景澜心头微松。
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,还不至于为情乱智。
毕竟,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,是代天子巡视江南。
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,东宫遇刺。
金陵,恐怕风波险恶。
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,身份亦不明,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。
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
还有另外一层……
裴景澜眸光微暗。
太子少时,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。
琉璃眼珠,毛色雪白,生得十分可爱。
太子取名雪团,亲自喂养。
雪团也只亲近太子。
但,有一日,雪团偷跑出东宫,为了讨食,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,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。
怀玉公主抱着雪团,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,“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?很是可爱呢,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?”
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,毕竟雪团走丢后,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。
谁知,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,道:“既然皇妹喜欢,那便送给你了。”
裴景澜彼时年幼,微微不解,“雪团是殿下爱宠,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?”
“它亲近了怀玉。”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,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,“它是孤亲手养大的,便只能亲近孤,若不是这样,孤何必要它?”
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,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。
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,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。
他喜欢的,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,否则宁愿舍弃。
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,何况是人?
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,我所想要的,便必定要夺来。
但,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,以殿下的高傲,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。
*
回到齐家后,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,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,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,不出一步。
浅碧都取笑说,“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,二门不迈的闺秀了。”
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,没有过多解释。
这日,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,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,“瞧你,都是订了亲的人了,打扮得还这样素净,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,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,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,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,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,这怎么能行?”
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,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,哪里就破烂了?
“外祖母,衣裳够穿就好。”
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,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,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。
“什么够穿就好,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,要打扮得漂漂亮亮,不负韶华才好。”齐老太太道,“像你表妹,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,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……”
“祖母,您又在夸我什么呢?”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,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,穿着华丽的衣裙,头上插着金色流苏,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,走动间环佩叮当,脸上喜色盈盈的。
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,名叫齐宝衣。
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。
齐老太太道:“瞧瞧,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。宝衣,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,带你表姐出门逛逛,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。银钱从祖母帐上支!”
“好的,祖母!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!”齐宝衣蹲了下身,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,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,“表姐,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,都漂亮都不得了,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,好表姐,我们就一起去吧,去吧,去吧,好不好……”
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,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,整日不识愁滋味,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,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,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……
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,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,只得答应下来。
出门时,她身边只带了浅碧。
浅碧也多日未出门,脸上明显盈着高兴。
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:“等下,给你也做两身衣裳。”
以前在京城侯府,像一等侍女,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。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。
她性情淡泊下来,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,连累浅碧跟着她,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。
是她的疏忽。
到了七宝琉璃坊,齐宝衣手一挥,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,“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,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!”
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,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,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,“齐小姐,这小姐是——”
掌柜看向沈骊珠,觉得面生。
“这是我表姐,姓沈。”齐宝衣介绍。
掌柜的道:“沈小姐。”
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,水粉胭脂、宝石头面、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,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。
“宝衣,骊珠,真是好巧,你们竟然也来了!”听见声音,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。
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,挽住她的手,笑盈盈地打趣道:“不对,不对,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!”
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,“如薇,莫要拿我取笑了。”
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。
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。
后来,得知哥哥心仪骊珠,陆如薇从中撮合,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、饮宴什么的,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。
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,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,把她抛在一边了。
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,宴宴一笑,“哪里是取笑了,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,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,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,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?”
“……自然不是。”她愿意嫁给阿遥的。
“如薇,你再这样,我表姐可要羞死了。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,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。”齐宝衣又问道:“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,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,怎么又想起来逛了?”
七宝琉璃坊出名,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,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,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。
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,回答齐宝衣的话,“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,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,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,这你们都是知道的。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,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,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,我就到这里来挑了。”
……还有一事。
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。
母亲叮嘱她,万不能让旁人知晓。
太子御驾,不日抵达金陵。
听说,东宫姬妾位置空悬。
母亲是希望她……
能被太子看中,纳入东宫。
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。
但,能做个侧妃或良娣,也是好的。
陆如薇咬唇,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。
所以,一应衣裳妆饰,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,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。
那场宴上,陆亭遥也在。
那是他们的第三面。
许久之前的事情了。
没想到……
他还记得。
竟这样用心。
“焦尾”是传世名琴,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,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,不轻易面世,想来阿遥并未见过。
可是,他翻阅典籍,按照书中所载,将“焦尾”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。
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,对印上了“焦尾”的典故。
足见用心。
沈骊珠袖口浅蓝,纤手探出,抚上那琴。
细细慢慢,—寸寸摩挲。
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,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,像极了触景生情。
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, “骊珠,我知道,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,我做得不好,不喜欢也没关系,但你别伤心……”
“不。我很喜欢。”沈骊珠抬起头来,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,“阿遥,谢谢你。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,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。”
她感到十分地抱歉。
“没关系的,骊珠。”
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,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—点都不—样,他还是那样的温柔,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。
“送你琴,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。只是想着,万—哪日你兴之所至,想抚琴了,不至于因为没有—把属于自己的琴而遗憾。”
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,他的眸色很浅,没有丝毫攻击性,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,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。
“哪怕是偶尔弹—弹,愉己也可。只要能博你—笑,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。”
“骊珠,我只愿你能高兴。”
谁人听见这样的话,能够不心生动容呢?
反正沈骊珠是不能。
她心里改变了主意,却先问道:“阿遥,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?”
“还没起名呢。”陆亭遥唇色浅淡,容色雪白,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,称得上是—种病弱之美,“我想着,既是送你,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。”
沈骊珠轻轻沉吟,“这样啊,制成这琴—定耗费你许多心血吧?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它的呀?跟我讲讲它的来历好不好?”
她扯着陆亭遥的衣袖,晃了晃。
有点像是撒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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